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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SH:600371)2023-09-05 15:34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出具人: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周长喜 邵再旭 出具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 出具地点:中国 哈尔滨 1 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 律 意 见 书 致: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黑龙江 国安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周长喜律师、邵再旭 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 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