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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万向德农万向德农(SH:600371)2024-05-10 17:56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5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462,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06%[4]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为146,462,201股,比例为100%[8][10][11][12][13][15][16][17][18]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票数为146,460,301股,比例为99.9987%,弃权票数为1,900股,比例为0.0013%[12] - 《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同意票数为3,812,066股,比例为100%[14]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同意票数为142,650,135股,比例为100%[19] - 持股1% - 5%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同意票数为0股,比例为0%[19]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同意票数为3,810,166股,比例为99.95%,弃权票数为1,900股,比例为0.05%[19]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同意票数为100股,比例为5%,弃权票数为1,900股,比例为95%[19]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现金分红同意票数为3,810,066股,比例为100%[19] -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为3812066,比例100%[20] 其他情况 - 公司大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42650135股,因关联交易放弃对议案9、10的投票权[20] - 议案5、7、8、9、10已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计票[20] - 议案12、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钱颖刚、毛艳婷[22][23] -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