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汉马科技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营销分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审一审原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销分公司")起 诉山东威菱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威菱")等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威菱、高琦支付公司营销分公司欠款本金人民币 26,259,590.64 元及相应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本金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15.4%的标 准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山东威菱在公司营销分公司处的保证金 300,000.00 元先行抵扣上述违约金,剩余部分抵扣尚欠购车款;山东威菱支付公司营销分公 司律师费 100,000.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案件受理费 174,115.00 元 由山东威菱、高琦共同负担,鉴定费 46,110.00 元由公司营销分公司负担。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 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