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52 号 关于对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汉马科技,A 股证券代码:600375; 范现军,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郑志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1- ──────────────────────── 李 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3〕20 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汉马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 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存货减值未严格执行统一计提标准少提跌价准备。公司 在 2022 年存货减值测试中,确定存货预估售价时未执行统一标 准,存在有合同价未以合同价确定,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应当补提存货跌价 准备。二是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而少提折旧。公司未按照会计准 则规定,将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按时转为固定资产,违反《企 业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