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顾朝阳)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2] - 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3] 独立性限制 - 最近1年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4]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有不良纪录[4]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有不良纪录[4]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