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昊华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中化集团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蓝天") 52.81%股权,向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 47.19% 股权,并向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和中化资本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 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经对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 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以下情形: 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之签章页)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