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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广东明珠广东明珠(SH:600382)2023-10-30 19:01

作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审 慎的原则,对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具 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 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黄桂莲、周荣、刘庆伟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