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 - 2024年4月29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转让4230.63万股,占总股本5.5%[2][5][12] - 转让价格4.24元/股,总价款17937.8712万元[5][12] 各方持股 - 交易完成后深圳金信安持股144128041股,占比18.74%[2][6] - 兴宁众益福持股40219608股,占比5.23%[2][6] - 二者合计持股271316069股,占比35.27%[2][6] - 明桥稳健优选2号基金持股4230.63万股,占比5.5%[5][6][12] 付款安排 - 第一周期付3587.5742万元,占20%[12] - 第二周期付10762.7228万元,占60%[13] - 过户后付3587.5742万元,占20%[13] 其他要点 - 目标股份过户后甲方享有权利义务,过户前未披露负债乙方承担[14] - 协议签署后至过户前除权,股份数调整后仍占5.5%,总价款不变[14] - 目标股份变更登记后甲方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控股权,未触及要约收购[15] - 不违反控股股东合计持股不低于34%约定[15] - 协议转让符合规定,已披露报告书[15][16] - 转让需经上交所确认,结果不确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