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发科技: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最多只能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2]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3] - 重大关联交易等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3] - 经全体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 - 应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借款或资金往来超标准情况[3] - 应就与公司无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发表公开声明[3] 董事会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和程序[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5] 特别披露事项 - 公司应将独立董事提前被免职作为特别披露事项披露[3] - 被免职独立董事认为理由不当可公开声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