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盘江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赵敏)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兼任与任职期限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信息 - 赵敏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