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盘江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学刚)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声明信息 - 李学刚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声明[6]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不良记录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声明信息 - 李学刚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声明[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