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 大会的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 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 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1 第三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