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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安源煤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安源煤业安源煤业(SH:600397)2023-11-27 17:50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的独立董 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 召开,但会议主持人应当说明具体情况。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同时进行的 方式召开。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