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 通;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 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事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 第六号-定期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负有勤勉尽责义务, 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