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_会计师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70 号 7-2-2-1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17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 融资)(2023)512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有关要求,由申报会计 师进行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年报会 计师"、"本所")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落实函中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 查程序,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3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 润为-5,000 万元到-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出现亏损。请发行人 量化分析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经营环境、主要财 务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半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