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_会计师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11 号 7-2-1-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B21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年3月20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询函")有关要求,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年报会 计师"、"本所")作为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仅对问询函中涉及 2022 年度及 2023年 1-6 月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