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润乳业: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决策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议选聘[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15] 审计业务相关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符合要求到期可续聘,无需重新招标[11][12] 选聘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4]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6]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审计委员会应对四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做好选聘相关信息对外披露工作[18] - 当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18]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担负责任[19] - 审计委员会发现违规情形应报告董事会,公司追究责任[20]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