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 - 公司2001年1月12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500万股[8] - 2003年8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万股,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2009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万股[8] - 2015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255.7426万股[8] - 2022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持有1,161.8617万股限制性股票[8] - 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50,917.6043万股[17] 股份认购 - 公司成立时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34,920万股[17] - 2009年11月北京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10,000万股[17] - 2015年2月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30,627.8713万股[18] 股份限制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 - 公司董事等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将收回收益[27] - 股东有权自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2]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0]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9]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独立董事3人[87] - 董事会决定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5%的关联交易[88] -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89] - 董事会有权决定除特定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和交易事项,特定交易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9]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20]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配[12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成员职数按首农食品集团党委批复设置[78] - 党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7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29]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30]
三元股份:三元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