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周维中、邬春娣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时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为合格,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需对上述人员持有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回购注 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9,380股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预留 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 的派息额(0.25元/股),即2.52元/股。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3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