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审批 - 2021年10月13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1年10月13日独立董事同意《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10] - 2021年12月20日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 股票授予 - 2022年1月20日向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741万股限制性股票[15] - 2022年12月16日按2.77元/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42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8] 股票回购注销 - 2022 - 2024年多次同意并完成对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7][20][21][23][25][27][28] - 2024年拟完成对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2][28] -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2,680股[33] 其他事项 -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35] -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35] -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5元/股[35] - 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52元/股[35]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5] - 预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18日完成注销[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