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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9月)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SH:600433)2024-10-07 16: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60,836,233元,普通股总额同此数[11][18] -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9%等[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处理[22] - 发起人等不同主体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4] - 特定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执行收回[2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撤销,特定股东可请求诉讼[29][3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需报告公司[32]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7][57] - 不同担保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8][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有规定[39][40][47][48]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例不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5] - 董事会组成、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有规定[85][87][8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任职有资格、任期、工作时间等限制[73][77][82] 其他人员相关 - 董事会秘书、经理、监事等任职和任期有规定[95][99][10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披露年报和中期报告,分配利润有提取公积金等规定[116] - 利润分配有多种情形和比例要求,调整政策需审批[119][121][122] 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在特定情形和支付价款下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34] - 特定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需成立清算组[139][140] 章程相关 - 章程修改涉及审批和登记按规定办理,自股东大会通过施行[14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