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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SH:600455)2023-11-30 17: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2023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 证监措施字﹝2023﹞52 号)《关于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王萍、蔡启 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就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和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就《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涉及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落实和整改,公司 和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教训,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按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切实 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再次发生。公司也将强化履行审议程序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