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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博通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SH:600455)2024-02-28 17:4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方案,并就有关重要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