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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SH:600459)2024-04-17 19:01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8]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并提建议[2] - 战略发展部是日常执行机构[7] 薪酬/人事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成员总数1/2[16]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1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2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24] - 负责公司董事和经理人选等相关事宜并提建议[14] - 人力资源部是日常执行机构[16]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薪酬审查有述职等程序[14] 财务/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成员总数1/2[3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2]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35] - 内部审计报告须同时报送该委员会[35]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32]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3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39] - 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39] - 董事会秘书等可列席会议[4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40] - 公司应披露人员情况、变动情况、年度履职情况及整改情况[43] 其他 - 董事、经理人员选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并提交材料[21]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