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0]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2个月内实施[23] - 公司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次日需公告该决议[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4]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2]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7]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8]
六国化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