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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邮科技:湘邮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2月)
湘邮科技湘邮科技(SH:600476)2024-02-28 18:47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1年5月13日通过,2024年2月28日第一次修订[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5] - 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8] - 解聘需充足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2]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14][15][16] - 负责规范运作培训,督促相关人员规范管理股票[18][19] - 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22]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20]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20] - 董监高买卖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4] - 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需有资格证书[27] - 董监高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2]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