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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26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思泽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就职时间与本届其他董 事一致。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微信或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 (三)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09 02:58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微信或邮件等方式传达至各位董事; (三)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负连带责任。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25-026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思泽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就职时间与本届其他董 事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
湘邮科技(600476.SH):拟设立广东分公司
格隆汇APP· 2025-09-30 20:31
业务发展驱动因素 - 公司在广东省邮政行业的业务发展涉及聚合支付、智慧场景、车联网、邮件信息可追溯视觉采集(防漏扫)系统等领域 [1] - 公司外行业系统集成业务正在不断拓展 [1] - 客户对公司本地化服务水平及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1] 设立广东分公司的目的与规划 - 设立广东分公司旨在更好地整合区域市场资源、增强客户服务能力、提高本地化服务响应速度 [1] - 设立分公司是为了响应客户招投标需要,并进一步提升区域市场份额 [1] - 分公司将设置7名本地化业务人员,以便与广东省邮政等重要客户统一对接在建及策划项目,整合优化市场资源投入 [1]
湘邮科技:选举叶思泽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 2025-09-30 20:16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9月30日晚间,湘邮科技发布公告称,选举叶思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 ...
湘邮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30 20:16
证券日报网讯 9月30日晚间,湘邮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董志宏先生、冯红旗先生、胡尔纲先生、蔡江东先生和徐义 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钟凯先生、王定健先生、余湄女士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钟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30 19: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7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107万股,普通股16,107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东与股份 - 公司成立时,湖南省邮政局等多家公司认购股份并有相应占比[12][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数量及转让注销规定[16] - 公司董高人员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且有时间规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7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73] 融资与交易 -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不同金额由不同层级审议批准[80][81] - 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等交易,不同情况由不同层级审议批准[81][8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有盈利且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9]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季报披露时间为特定月份结束1个月内[115]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3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38] 章程相关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当修改章程,涉及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43]
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03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不设监事会,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 2004 年 7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5 年 月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 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03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审议[10]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审议[1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审议[13] 临时股东会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7] 股东会通知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公司发布股东会通知后,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61]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表决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会议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3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0] 决议相关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9]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总价较账面净值溢价达或超20%的,需经全体股东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61] 会议规则 - 登记发言股东一般以十人为限,超十人时抽签决定发言者和顺序[44] - 回答股东质询时间不得超五分钟[45] 信息披露 - 公司公告股东会决议时,应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61]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6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64] - 董事、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情节严重或不改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64] 公告要求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需在指定网站公布[66]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66] 其他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6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7] - 股东会审议议案有重要不同意见可表决让董事会重新商议提出修正案[67] - 当日无法形成决议则另行通知再次召开股东会[67] - 董事会可根据规则为某次大会制定《股东会议事细则》或解释不明确之处[67]
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30 19:0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 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分管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19 年 4 月 1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5 月 19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会第一次修订,2024 年 3 月 15 日 2024 年第二临时股东会第 二次修订,2025 年 月 日公司 2025 年 股东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 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 托,负责 ...
湘邮科技(600476) -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余湄)
2025-09-30 19:01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余湄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需参加上交所独董资格培训并取证[1] 任职要求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36个月受处罚人员不符要求[3] 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董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于2025年9月30日作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