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科力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批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行权激励对象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范围内,该等激励 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行权期的激 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人员)共计 18 人,其中 17 人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