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福能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 董监高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现任董监高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 现任董监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2] 减持计划 - 董监高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转让股份,证监会责令购回并上缴差价等[15] - 董监高特定情形,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严重时市场禁入[15] 其他规定 - 办法与国家规定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7]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信息披露 - 需披露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18] - 需披露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