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亨通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规定,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1]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2] - 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发展,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 -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规定,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3] -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4] 收购股权 - 收购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可提升归母净利润、增厚每股收益[5] - 收购少数股权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规定[5] - 收购少数股权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合理公平,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