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科达制造科达制造(SH:600499)2024-01-19 17:31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