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建工独立董事意见
(鲁 炜)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关 于新增 2023 年度被担保主体及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基于我们的独立 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新增 2023年度被担保主体并调剂担保额度,主要系为了满足所属子公 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其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调整后的担保总额度不变, 且新增的担保主体均为本公司所属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担保决策和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5 (盛明泉) (汪金兰) 2023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