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建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安徽建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者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