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安徽建工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制定)
债券资金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每期不混同[3] - 公司使用需专款专用,履行申请审批程序[6] 资金使用限制 -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股票交易等[6] 闲置资金处理 - 经批准可现金管理,投资国债等[8] - 可临时补流,单次最长12个月,到期归还[7] 用途变更与监督 - 变更用途需同意并披露[8] - 财务部建使用台账[9] - 公司配合监督检查[9] 董监高职责 - 维护资金不被占用挪用,否则追回处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