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提案与通知时间 - 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临时提前15日通知[13]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及网络投票时间[14]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相关规定 -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超30%,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会议主持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21]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主持[21] - 经出席股东过半数同意可推举主持人[21] 表决与披露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22]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情况、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会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9] - 规则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批准[31]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华丽家族: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