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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黑牡丹黑牡丹(SH:600510)2023-09-25 17:26

〔2023〕130 号 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当事人: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黑牡丹,A 股证券代码:600510; 戈亚芳,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葛维龙,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陈 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1- ────────────────────────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戈 亚芳、葛维龙、陈强、恽伶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5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黑牡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 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确认收入 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 2020 年未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 规定,按业务实质对子公司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艾特网能)机电总包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20 年年报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形。此外,公司未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的规定,按业务实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