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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方大炭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方大炭素方大炭素(SH:600516)2024-04-24 19:13

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31日董事会决议召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 2024年4月2日刊载股东大会通知[4] - 2024年4月24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甘肃兰州召开,同日网络投票[4]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60名,代表股份1595332478股,占比40.1201%[6]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1542893521股,占比38.8013%[6]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58名,代表股份52438957股,占比1.3188%[6]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92220806股,占比99.8049%[1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91957706股,占比99.7885%[1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1592288906股,占比99.8092%[11]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592641360股,占比99.8313%[11]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592163106股,占比99.8013%[11][1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1592187306股,占比99.8029%[12]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1561016377股,占比97.8490%[12] -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1550405150股,占比97.1838%[13] -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1592928458股,占比99.8493%[13] -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1592633458股,占比99.8308%[13] 决议情况 - 本次会议议案获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4] - 会议召集、召开等程序及决议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