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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国网英大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国网英大国网英大(SH:600517)2023-10-20 17:11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四次定期会议[15]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8] 职责权限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0] - 应就必要措施或改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0] - 委员有权对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会议决议、记录及重大合同等资料[23] 信息披露 - 披露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5]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5]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标准须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5]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履职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配合[11]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18]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