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 会议提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7日送达通知[6] - 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召开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0] 会议表决 - 实行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15]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17] 会议频率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临时会议召集 - 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 决议形成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6]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6] 提案处理 - 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7] 会议记录 - 记录应含日期等内容[17] - 出席人员应签名,非现场会议需补签[18] 决议公告 - 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8] 决议跟踪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18] 责任承担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并记载可免责[1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