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规定董事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收益相关内容及范围扩大[5] - 股东大会职权增加审议员工持股计划[5] 对外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5] 股东大会相关 - 修订后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发出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7]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10]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10]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表决权[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1][12]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应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2] - 因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独立董事辞职致相关比例不符规定或无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独立董事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2] 董事会权限 - 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不满30%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12] - 审议批准公司现有主业改造、扩建项目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上、不满10%的投资项目[13] - 审议批准公司对外单项投资项目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上、不满15%的投资项目[13] 董事会设置 - 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代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3] 报告披露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22]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17] - 满足条件且无重大投资计划等事项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7][18] - 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18]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19]
文一科技:文一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