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工业:中铁工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中铁工业中铁工业(SH:600528)2024-03-28 19:2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提前五天通知[10]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可委托他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证券部制作,保存至少10年[13] - 关联关系委员须回避[14] - 审议意见以书面提案提交董事会[2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原细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