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