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东药玻: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药玻山东药玻(SH:600529)2023-10-18 16:4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60052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 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财务信息的充分掌握和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下设的专门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 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任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