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 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新赛股份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谈,现场察看新项目投资建设 情况,查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查阅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议案文件等手段,对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合理性、必要 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实际募集资金 | 已投入募集资金 | | --- | --- | --- | --- | | 序号 | | | | 1 | | | | 净额 | 金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