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三、我们对《关于向参股公司上海赤金厦钨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增资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 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对参股公司中稀厦钨(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增资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