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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出版:时代出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时代出版时代出版(SH:600551)2024-08-23 15:35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 开,履行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 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 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 6 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 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 1 -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