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 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