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需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8]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答复[21][2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3]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8]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31] - 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4]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普通关联交易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股东权利及相关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5]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45]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49]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49] 其他规定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0] - 非独立董事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经验等[49]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50] - 公司董事会需在股东会召开前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52]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主持人指定两名股东计票和监票,说明监票员持股数,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53]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5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55]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5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5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相关内容[6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1]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64]
天下秀: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