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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大西洋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西洋大西洋(SH:600558)2024-06-27 19:3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4]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2][1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紧急可口头通知[16]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董事委托出席有相关原则[20] 会议方式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用通讯等方式[21]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4]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除特殊情形外,决议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5] 特殊情况处理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2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 会议记录 - 应保存10年[28] - 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内容[29] 决议执行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1]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3] -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