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自天正: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3-11-24 16:18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二名。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金自天正智能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举由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